Dragon Boating - More than a sport, a Tradition

超越傳統,發揚龍舟運動

週四, 19 五 2022 07:19

立法會十五題:提供龍舟存放處 Provision of storage areas for dragon boats in Hong Kong

立法會十五題:提供龍舟存放處 (何俊賢議員)

問題:

  有多個漁民組織及龍舟會向本人反映,政府現時提供存放龍舟的空間不足,部分龍舟因長期日曬雨淋和長途搬遷而損毀,嚴重影響龍舟活動的舉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全港(i)龍舟的數目及(ii)可供存放龍舟空間的數目,並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會否檢討及改善現時協助民間團體存放龍舟的安排,以期提供更多合適的空間供它們存放龍舟;如會,詳情(包括所需土地資源、人手編制及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政府現時有否向市民提供渠道申請空間作存放龍舟用途;如有,申請程序為何,以及政府會提供甚麼協助;及

(四)鑑於據悉,存放龍舟空間供不應求的情況導致有龍舟會需要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租用場地以存放龍舟,政府會否考慮以低廉的租金甚或免租向有關團體出租有關場地,以協助它們降低營運開支,藉以鼓勵龍舟競賽這項傳統文化活動的傳承?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答覆如下 :

一)根據民政署的紀錄,過去五年曾有九個地區舉辦龍舟競賽,包括離島、南區、東區、葵青、西貢、沙田、大埔、荃灣及屯門。據上述民政事務處了解,大部分舉辦龍舟競賽的團體一般會向有關的分區地政處以短期租約方式租用土地以存放龍舟,餘下團體則將龍舟存放於私人地方。至於全港龍舟的數目及可供存放龍舟空間的數目,民政署及各地區民政事務處均沒有相關資料。

(二)至(四)為了善用土地資源,非政府機構可就現時可供使用的臨時空置用地向地政總署提交申請,透過短期形式以象徵式租金租用該等用地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目前可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的空置政府用地清單,已載於政府的地理資訊地圖網頁
www.map.gov.hk/gm/map/search/faci/__VGS?lg=ch)。

 

有關短期租約申請必須獲相關政策局給予政策支持。在處理有關短期租約申請時,民政事務局會從體育發展的角度考慮是否給予政策支持。申請機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必須為非牟利團體;
  2. 為相關體育總會或得到相關體育總會對有關申請的書面支持;
  3. 擬申請的用途必須為體育用途;及
  4. 必須提交發展計劃、財務計劃及運作計劃,以證明有關申請的可行性和對促進相關體育項目的發展有所裨益。


  現時,一些非牟利龍舟運動組織已透過短期租約以象徵式租金在不同地區(包括東區、沙田和西貢)租用空置的政府土地作為龍舟運動訓練中心或存放龍舟之用。如接獲團體或市民申請租用臨時空置土地作為龍舟運動訓練中心或存放龍舟用途,相關部門會按既定程序處理及審批。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Pictures: https://www.facts-about-hong-kong.com/
Source: https://www.info.gov.hk/
 

 

閱讀 2167 次數 最後修改於 週五, 22 七月 2022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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